山东商标注册后如何更改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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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标注册后如何更改字体?

作者:山东润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03 08:27:40

如果你觉得一个山东商标注册不好看,你就想改变它。例如,原始字体是宋体,您希望将其更改为正式字体。事实上,这次更改是为了重新注册。您不能随意更改注册字体并使用何种字体。这是商标管理的一贯原则。但是,在商标管理中,对于变化不大的变化(如注册字体为手写体,使用时打印;注册字体为楷体,使用时粗体),一般可以保持商标专用权;但商标注册人重新注册字体使用的形式。

在商标服务方面,凌根科技发现,一些客户对商标知识还不太了解。例如,如果一个商标发生变化,它需要在这个时候重新注册。商标按分类表申请。商标许可证只能备案,但转让必须登记。商标转让只有在注册后才具有法律效力,但未经备案的,不得善意对抗第三人,为他人提供便利,造成商标侵权,只要是故意的,就构成商标侵权。商标变更后的商品投放市场,同样是对商标权的侵犯。

在商标公告期间,外国人也可以根据《巴黎公约》对中国商标提出异议。当然,异议的结果必须由商标局决定。商标使用与商标注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些无意义的商标可以作为商标使用,但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对于侵犯商标权和专利权的处罚,工商部门不能赔偿侵权金额。但是,可以对侵权行为处以罚款。《商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准使用的商品。”

因此,文字注册为商标后,如果使用简体字,则使用简体字;如果使用***注册并实际使用简体字的,视为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自行变更,可以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办理。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注册商标成为核准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注册商标。字体变化后的成功注册商标,实际上是前一个商标的两个不同的商标。商标权人仅使用新商标而忘记使用旧商标的,可以将旧商标提高为“撤回三”。

建议正确使用新旧商标,不要以“撤三”为由留给他人。综上所述,我们建议您在注册商标前选择自己喜欢的字体,这样注册成功后就不需要修改了。

什么样的商标更吸睛呢?当然是颜色商标啦!一些企业为了让自己的商标更具有显著性,申请了颜色组合商标。但是,对于颜色组合商标的审查标准你真的了解吗?今天我们公司就为大家介绍颜色组合商标申请审查标准是什么样吗?

1、申请颜色组合商标的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相区别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色彩组合、声音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商标。

2、颜色组合商标审查的若干定义色彩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以上颜色组成的商标。具体地说,色彩组合商标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颜色按一定比例、一定顺序组成的商标。商标表的审查主要分为三部分:申请文件的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是否缺少签章)、商标图样规格的审查、程序和必要的说明、分类。检查(填写的商品/服务项目的检查)。商标实质审查,是指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的审查、检索、分析、比较、调查研究以及初步审查或者驳回决定等一系列活动。包括禁止条款的审查,突出特征的审查等,近似的审查。关于颜色组合商标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除了要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审查外,还会对商标的颜色组合进行细致的审查。

3、颜色组合商标的形式审查(1)申请彩色组合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未声明的,即使申请人提交颜色商标,也不以颜色组合商标进行审查。(2)申请人应当提交清晰的色标。商标图案应当是表示颜色组合方式的色块,或者是表示颜色使用位置的图形轮廓。申请人应当在商标说明中写明该颜色的名称和色号,并说明该颜色组合商标在商业活动中的具体用途。下图 用色块表示颜色组合方式并附加商标说明例如: 指定使用服务车辆加油站商标说明:该颜色组合商标由绿色、无烟煤色和橙色三种颜色组合构成。其中绿色(Pantone 368C)占 60%、无烟煤色(Pantone 425C)占 30%、橙色(Pantone 021C)占 10%,按图示排列,使用于车辆加油站外观。图形轮廓如果不是商标构成要素,则必须以虚线表示,不得以实线表示。用虚线图形轮廓表示颜色使用位置并附加商标说明例如:指定使用商品翻斗卡车;拖拉机商标说明:该颜色组合商标由绿色和黄色两种颜色组合构成。其中绿色为 Pantone 364C,黄色为 Pantone 109C。绿色用于车身,黄色用于车轮。虚线部分用以表示颜色在该商品上的位置,车辆轮廓和外形不是商标构成要素。

4、颜色组合商标的实质审查(1)颜色组合商标显著特征的审查仅有指定使用商品的天然颜色、商品本身或者包装物以及服务场所通用或者常用颜色,不足以起到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作用的,判定为缺乏显著特征。一般情况下,新申请的颜色组合商标如果不具备显著特征,商标局可以发出审查意见书,要求申请人提交使用证据,并就商标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进行说明。(2)颜色组合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颜色组合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包括:①颜色组合商标之间相同、近似的审查②颜色组合商标与平面商标、立体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①颜色组合商标之间相同、近似的审查两商标均为颜色组合商标,当其组合的颜色和排列的方式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的,判定为相同或者近似商标。

例如:商标说明:上图第一个颜色组合商标和第二个颜色组合商标均有绿色和黄色,切排列组合都是先绿后黄,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混淆,故被商标局判定为近似商标。但商标所使用的颜色不同,或者虽然使用的颜色相同或者近似但排列组合方式不同,不会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的除外。 例如:商标说明:上图第一行的两个颜色组合商标使用的颜色不同,具有区分度,不易造成混淆。

第二行的两个颜色组合商标虽然使用的颜色都是蓝色和绿色,但排列方式不同,也具有区分度,不易造成混淆。②颜色组合商标与平面商标、立体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彩色组合商标与平面商标图形、立体商标指定颜色相同或者近似,容易使有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产生混淆、误解的,应当认定为同一商标或者近似商标。

例如:商标说明:上图两个颜色组合商标虽然一个是平面图形一个是立体图形,但均使用了相同的颜色,且颜色排列方式都是上灰中白下黄,容易让消费者产出混淆感,故被商标局判断为近似商标。虽然使用的颜色相同或近似,但由于整体效果差别较大,不会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的除外。例如:商标说明:上图的颜色组合商标虽然使用的颜色相同,但商标整体外观具有较高的区分度,因此也不构成近似。通过上述的介绍,大家应该已经明白了颜色组合商标的商标审查标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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