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济南商标注册成功把握较大?

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 山东润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什么样的济南商标注册成功把握较大?

什么样的济南商标注册成功把握较大?

作者:山东润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11 08:44:28

几乎任何东西都可以注册成商标。商标可以是文字、字母和数字,或它们的组合。构成商标的可以是图形、颜色、符号、立体标记、有声标志,也可以是香味或具区别特征的颜色。究竟什么样的济南商标注册成功把握较大? 

对于这个问题,解释起来比较的简单,但是实际操作控制起来,多数人觉得很繁琐。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只要在商标局不存在申请人提交注册商标相同或者是近似信息的。该商标就能注册成功。 但是没有人可以保证申请人提交的商标,在商标局里不存在相同或者近似的注册商标信息。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一般来讲,可以提高商标注册的有效途径就是进行商标查询。上面商标注册查询工具是非常方便的,在搜索框里面输入商标名称,有关于这个商标所有信息都会出来。 通过商标注册查询,我们可以知道别人有没有在商标局提交类似或者是相同的商标。这样一来,我们可以最大化减少与他人商标的近似度。不过进行商标查询有3到6个月的查询盲区,在此期间的商标申请信息是查不出来的。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

本小编建议大家,注册商标可以到办理,专业的商标代理人可以帮你查询商标,在上面全新推出的商标分类查询工具,商标代理人可以通过此工具,更加快速、准确的给大家提供注册商标的详细信息。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从7个方面来说商标注册后下证的具体侵权行为。

(一)非法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关于类似商品的认定,应以证书中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准。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看两种商品在功能、用途上是否具有共同点,消费对象、销售渠道是否相同。对近似商标的认定通常应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两个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相同或相类似;二是两个商标的标识的主体部分是否相近似。具体认定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作为评判的主观标准,并采用整体比较与商标显著部分比较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实践中多以商标的音、形、义三个要素考察。即读音是否相同;外形是否相近,是否可能导致普通消费者直观上的误认;意思是否相同等来判断。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在认定这类商标侵权行为时,不以销售商是否有过错为前提,只要销售商客观上销售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即可认定侵权成立,只不过销售商在证明合法取得商品并说明提供者的前提下,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已。所谓合法取得商品是指通过公开的形式,在合法的交易市场购得的商品;说明供货者身份,应当是真实的且相对方在现实生活中能够寻找到,未达到这个标准,不能认为说明了提供者。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擅自制造是指商标印制单位未经授权或无正当手续而制造商标标识;伪造是指故意制造假冒商标标识。制造和销售商标标识,必须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严禁未经人委托授权而擅自制造和出售商标标识,更不允许伪造商标标识。

(四)反向假冒行为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反向假冒注册商标是指行为人将注册商标人的商品合法取得后,未经其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了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反向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并未直接使用或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而是采用反向思维的方式,借用他人使用某一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信誉,推销附有自己商标的商品,从而提高自己商标的声誉。反向假冒行为违反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法律原则,擅自在他人的商品上使用自己的商标,借他人的优质商品为自己树立品牌,其后果使商标权人失去利用商标树立产品信誉的机会,违背商标和商品不可分离原则,侵害商标注册权人利益,欺骗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

(五)对驰名商标的淡化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该行为是指无权使用人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用于自己的和该驰名商标商品不同类的商品之上,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及其在其他方面与生产者的关系产生误认或混淆,进而使该驰名商标的特殊吸引力与识别作用发生弱化的行为。驰名商标淡化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是以一定方式丑化有关驰名商标;二是以一定方式暗化有关驰名商标;三是以间接的曲解方式使消费者将商标误解为有关商品普通名称。

(六)将他人注册商标注册域名的行为。这类商标侵权行为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第二,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他人提供的产品、服务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

(七)将他人注册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的行为。这类商标侵权行为成立的前提是商标申请在先,企业登记注册在后,往往是企业利用他人商标的知名度搭便车的行为,这些企业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的名称,误导了消费者,侵犯了权人的商标权。商标侵权行为表现形式多样化,判判时必须针对具体行为,依据法律规定,运用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认定要素综合分析,方能做出正确的认定。

商标侵权抗辩必须准备哪些证据?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那么商标侵权抗辩必须准备哪些证据呢?商标侵权抗辩必须准备哪些证据正当使用抗辩:

1、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2、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要的商品形状或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3、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侵权不赔偿抗辩:

1、注册商标未使用抗辩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诉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诉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合法来源抗辩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销售商合法来源抗辩的构成条件:(1)认定是否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可以考虑以下因素:注册商标的知名度、销售商的经营规模、销售商品的进货和销售价格。(2)认定是否合法取得,可以考虑以下因素:有供销双方签订的进货合同且经查证已真实履行的、有合法进货发票且发票记载事项与涉案商品对应的、有供货单位合法签章的供货清单和货款收据且经查证属实或供货单位认可的、以合理的对价取得商品。(3)说明提供者销售商应当说明提供者的姓名或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能够查实的信息。        

如今的市场竞争更加趋向于多元化,以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服装行业为例,新的消费观念对产品的创新带来了很大的挑战。要不断适应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不断推出新技术、新设计,简而言之,就是需要依托知识产权参与在市场竞争中,以新产品去赢得消费者的青睐。否则,在新品牌,新企业的不断涌现,市场竞争力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想要突出重围,赢得未来。

必然要注重工艺的改进,技术的创新,敏锐的市场嗅觉,不注重以知识产权为支撑,必然难有丰厚的市场收益。近年来企业正反两方面的案例一再表明,参与市场竞争,谁重视知识产权,谁就如鱼得水,反之,则寸步难行。如:美特斯邦威、达芙妮这些曾经风靡市场的知名品牌,如今却出现了关闭部分店铺、经营面临亏损的窘境。

面临窘境的企业要扭亏为盈,成长缓慢的企业要加快脚步,盈利的企业要有更大的利润,这几乎是每个企业绞尽脑汁天天都在想的事,但企业是否真的重视知识产权,将知识产权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是否有一系列务实的举措来推动企业高效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确因企业个体不同而存在差异。榜样就是力量,要扭亏为盈、获得更多的市场竞争优势,就要学习榜样之长,克服一己之短,扎扎实实做起,打造知识产权实力。

2017年是国家品牌计划发展伊始之年,作为品牌法律主体的商标可谓是企业品牌经营的重点,其实商标在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应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积极运用知识产权,依靠知识产权来赢得竞争,赢得效益,这既是企业扭亏为盈之理,也是企业创新发展之道。


 

版权所有:山东润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