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商标注册可以办理加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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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商标注册可以办理加急吗?

作者:山东润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0-09 08:11:31

了解的人可能都知道商标从申请到下证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所以商标注册一般都是在企业项目开展之前就要申请注册,但也有很多企业是在已经宣传推广之后才意识到商标的重要性,然后才开始着手商标注册,这时面临的风险就大上很多了。很多企业申请人也都问过小编济南商标注册可以办理加急注册吗?今天,公司就有加急注册流程吗?进行相关介绍。

商标注册是商标法的一种法律程序。商标注册申请人申请注册的步骤很多。商标局提出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发给初步审查批准公告。三个月内无异议的,认定该成功。商标生效后,受法律保护。人享有该商标的专有权。但是商标申请注册通常需要很长时间。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大约需要一年的时间。由于商标注册时间较长,一些企业需要尽快使用商标,将更加着急。那么我们能申请加急商标注册吗?不能办理紧急手续,目前还没有紧急的商标注册服务。

申请商标注册,必须办理下列手续。商标查询后,提交申请书,进行商标审查。商标注册申请经第一次审查公告后,即告生效,无异议。由于的每个环节和步骤都需要很长的时间,整个过程要成功大约需要一年的时间。如果某个步骤过程失败,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有加急注册流程吗?虽然申请并不紧迫,但企业急需商标时,可以通过商标转让选择快速取得注册商标。不过转让的商标费用也是远远高于商标注册的费用的。小编建议您一定要尽早,抓住早期的这个时机可以说是成功的重要一步。

近一些客户担心,注册完的商标受理通知书收不到。因为之前我们说商标受理通知书一般在申请之后20-一个月左右下发。时间可能拖延了几天,一直没下发,客户就担心,是不是有问题,是不是没受理是不是被骗了?出现这样的问题,我想和大家说一下:

1,商标的受理通知书公司申请一般在20-30天左右下发,个人申请一般在30-40天左右下发。

2,商标的受理通知书下发之后代理公司申请的都会直接下发到代理公司,然后我们再联系客户,直接给客户。

3,商标注册如果是自己在北京商标局申请的,那商标受理通知书会下发到公司的注册地址。

4,商标受理通知是商标局统一下发的,批次下发,全国一致,所以,有时候商标受理通知书会下发的快一些,有时候会慢一些也是正常的,所以大家都放心,不管商标出现什么问题商标局都会下发文件,不会无缘无故的出现商标受理通知书不下发的情况。

(1)识别商品来源的功能

或者说商标具有识别性,这是商标的基本功能、首要功能,商标就是由于要识别商品的来源才得以产生,所以有此功能者方可成为商标,无此功能者不能称做商标。商标识别性作为基本功能,由其延伸开来,商标还有若干与之相联系的功能。

(2)促进销售的功能

生产经营者使用商标标明商品的来源,消费者通过商标来区别同类商品,了解商品,做出选择,这样,商标成为开拓市场,在市场上展开竞争的重要工具,这是商标的又一重要功能。

(3)保证商品品质的功能

生产者通过商标表示商品为自己所提供,服务提供者通过商标表示某项服务为自己所提供,消费者也通过商标来辨别商品或服务,对其质量做出鉴别,这种鉴别关系到生产经营者的兴衰,因此,商标的使用促使生产经营注重质量,保持质量的稳定。在现实中,牌子倒了,整个企业难以为继的现象时有出现。因此,商标的使用可以使生产经营者体会到市场竞争的压力,而关注商品质量,商标从而起到了保证商品品质的作用。当然这种保证是通过商标将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联系在一起的一种特定的关系。

(4)广告宣传的功能

现代的商业宣传往往以商标为中心,通过商标发布商品信息,推介商品,突出醒目,简明易记,能借助商标这种特定标记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加深对商品的印象。商品吸引了消费者,消费者借助商标选择商品,商标的作用便显而易见。在现实中,商标成为无声的广告,更显出商标的优势。

(5)树立商业声誉的功能

商标用于显示商品来源,保证商品的质量,进行商品的广告宣传,作为其开拓市场的有效手段,这都表明,商标凝结了被其标示的商品以及该商品的生产经营者的信誉,商标是商品信誉和与之有关的企业信誉的最佳标记,因此树立商誉的有效途径是形成声誉卓著的商标。这种富有声誉的商标既可有益于消费者选择可信的商品,又可以帮助生产经营者的商誉免受侵害。而且,商标使用的范围越广泛,这种树立商誉、维护商誉的作用越大,以至于企业的竞争、商品的竞争变成了商标的竞争,商标愈孚众望,竞争力越强。

在许多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参与一些商标的注册。注册商标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一般来说,应该遵守哪些原则?接下来,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编辑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商标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接受并最终确认商标权归属的行为基础和法律原则。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原则分为:先申请原则、自愿注册原则。

在先申请原则,又称在先注册原则,是指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申请在先商标的,申请人可以取得商标专用权,随后的商标注册申请将被驳回。同日申请的,对使用较早的商标进行初审并予以公告,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同日使用或者不使用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申请人抽签决定。我国《商标法》在坚持先适用原则的同时,也强调了先使用的合法性,防止不当抢注。《商标法》第31条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不得损害他人原有的权利,也不得使用他人使用的商标,并以不正当手段预先登记。

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在自愿注册原则下,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未注册的商标可以用于生产服务,但用户没有独占使用权,除驰名商标外,无权禁止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我国在实施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规定对少数商品使用的商标适用强制注册原则,作为自愿注册原则的补充。目前,只有烟草产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禁止生产、销售无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不能确定优先使用原则的,适用优先使用原则。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或者类似商标的,应当初步核准并公告申请注册的商标;同日申请的,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初步核准并公告使用,“对在先的商标不予受理,不予公告。”这一原则在与商标权类似的其他知识产权(如专利权、著作权)的冲突中往往起着重要的决定作用。商标单独注册原则主要是指在合并商标中分别运用汉语、英语、拼音、图形等元素的原则。这主要是由中国商标局的注册审查原则决定的。

国家对商标的各种要素,如汉语、英语、拼音、图形等实行单独审查的原则。审查不合格的,退还全部商标重新提交。另外,商标注册分开的原则是方便商标所有人的使用和保护。单独注册的商标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更便于产品、包装、广告、展览等的使用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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