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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变更的注意事项

作者:山东润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18 08:09:15

在万众创新、全民创业的新时代背景下,更多的中国有为人士走向创业之路,创客们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成千上万个初创企业应运而生。相对于成熟企业来讲,初创企业因缺乏各种资源,在实际运营中抗风险能力很低,面临着更多不确定性。要想超越传统行业企业,获得长远发展,初创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很多初创企业认为等自己产品进入市场、在市场站稳脚跟后再进行相关济南商标注册申请,殊不知为时已晚。因为他们的商标很可能因在市场上的公开而被他人抢注,他们在产品研发初期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都因为对商标注册保护意识的薄弱而付诸东流。所以,初创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更要有商标注册与保护的意识。其实,一家初创企业的核心就是好的创意和技术方案,而最好的保护方式,就是及时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开展企业商标注册规划布局。

在成立之初,初创企业应该积极做好注册商标的申请工作,出于稳妥的考虑,在产品定名后,就应该率先申请文字商标,待最终产品成型后,再申请图文商标保护为后期企业产品进入市场做好品牌保障,同时也可以避免自身商标侵权,保证企业健康运营。在具体做法上,创业者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不必贪多,而应该定好方向选好类别,在日后的经营中再逐步加以完善。

实际上,初创企业在融资评估过程中,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度也是投资人关心的重要方面。好的创意优质产品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初创企业能够获得投资者关注与信赖的关键,也是初创企业获得长远发展的重要筹码。此外,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初创企业会产生很多独创性的成果,企业应当尽快地确立自己对这些成果的知识产权权利,建立了相关知识产权工作的制度,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内功的修炼。俗话说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初创企业在进行商标规划布局及商标注册申请时,最好是委托专门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相关商标注册事宜。

商标被驳回似乎成了许多注册商标的小伙伴头疼的问题。那我们今天就来讨论一下:商标被驳回的原因,商标驳回后应当注意这些!

商标被驳回的原因:1、同一类别相同商标;2、同一类别近似商标;3、同一类别中商标有部分相同、部分近似;4、不同类别却是保护同一种商品;5、不同类别却是保护类似商品;6、相同商标或近似商标。

申请日期在后商标被驳回后,我们应当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复审申请法定时间期限只有15天,犹豫不得,想要商标就立即行动;尽快的准备复审材料。

2、复审部门为商标评审委员会,而不是审查时期的商标审查部门。

3、复审是一次为自己争取权利的行政救济措施,而不是驳回就死路一条。

4、复审是当事人自愿行为,可以主张复审,也可以放弃复审;主张复审,可能会获得初审公告;放弃复审,永远没有获得初审公告的机会。

5、复审须提交符合规定的书面材料、《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其他文书,目前不支持口述,电子文档,录音资料等形式。

6、复审的主体资格必须限于申请注册人。

7、复审必须有具体的复审请求和事实依据。

8、复审必须依法缴纳复审费用。

9、申请注册人无力提出复审的,可以委托代理组织。商标在注册之前应当经过专业的查询,尽量降低被驳回的可能性,纵然审查之后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企业,只要不是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止性条款,申请驳回复审是相当有必要的。企业应当把握自己的权利,因为从目前商标驳回复审案件代理情况来看,通过我司商标驳回复审取得权利的成功率还是较高的。

现在已经进入知识产权时代,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会为持有的技术申请专利,而当手中的专利设计改动和革新之后往往还需要再次申请专利,而很多企业和个人误以为专利申请成功后就不需要管理,而今天就请专利代理分享下专利变更时的注意事项。

第一,无论申请的专利进行多么微小的变化,只要在本质上发生了改变,比如产品的技术得到了提升,增加了功能,这种情况下专利要想继续受到法律保护,就要申请专利变更。而且对于竞争激烈,产品研发日新月异的行业来说,作为企业必须要及时变更手中的专利,以确保不被同行抢注,而这个时候往往委托专业的专利代理会更快些。

第二,当申请专利之后还需要注意的就是年费的缴纳,通常情况下在申请专利的时候缴纳申请费的同时也会缴纳当年的年费,而之后每年都要按期缴纳年费,因为其中涉及到多种续费手续,因此建议在缴纳时间之前就开始办理,如果年费逾期未缴纳,会导致专利失去法律效应,所以在申请专利成功后一定要按时缴纳年费才行。第三,对于申请专利之后的注意事项中,专利的转让和许可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企业必须要清楚专利许可和转让是完全不同的,许可分为制造许可和使用许可以及销售许可等,而专利转让就彻底的将专利转让给他人或者企业,因此无论是转让还是许可建议都聘请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来监督指导,以免出现知识产权纠纷。

刚才提到的三点就是专利申请成功后很多企业会面临的情况,作为专利的持有者或者企业应该多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及时缴纳年费,关注专利的变更和再申请,而且遇到专利转让和许可等事宜还是委托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为好。

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济南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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