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商标申请需了解的内容

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 山东润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市中区商标申请需了解的内容

市中区商标申请需了解的内容

作者:山东润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22 08:20:01

近年来,我国的商标申请量是不断往上增加。随之而来的商标问题也多了起来。许多人以为济南商标注册成功后就不会遇到什么是事情了。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商标注册成功后,商标权人还需谨防商标撤三,那么商标权人该如何避免商标撤三呢?什么是商标撤三?《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如何避免商标撤三?避免商标撤三最重要的一点是要保留好商标使用的证据。那么哪些东西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证据呢?

1、发票。真实有效的商品销售发票或服务提供发票,可以有力地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然而,很多企业在填写发票的时候,只填写简称,这样的发票与注册商标没有任何联系,不能作为充分有效的使用证据,所以在填写发票的时候,要认真、规范,为商标的使用留有有力的证据。

2、广告。广告是企业宣传其商标、商品、服务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一种很好的证据材料。但是一些广告发布方式,例如电视广告,不能提供广告发布的时间信息而难以作为直接证据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所以,与广告公司签订的广告发布合同,只要合同中标识商标名称,就可以做为有效的使用证据。

3、合同或者协议。合同和协议是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和依据,但是有些合同或者协议,并没有标注商标,不能作为有效使用证据。因此在订立合同、签订协议时一定要明确标注商标,最好能写上注册商标的名称和注册号,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效的证据。

4、产品检验报告。由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的产品检验报告,其手续严格,报告各项内容标注清晰,是一种很好的商标使用证据。

5、包装物。包装物包括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或容器等。单纯的包装物或容器由于难以确定其印制和使用的具体时间,因此还需要其它证据进行佐证。比如委托印刷时与印刷厂签订的合同等,合同要标明商标名称。

大品牌到底是属于企业还是属于消费者?

对这个问题的争论似乎一直没有定论。不过无论如何,品牌需要消费者的高度认同、应能让目标消费者产生共鸣却没有什么争议。从这个角度出发,那么品牌是什么就不很重要了,重要的是消费者认为品牌是什么,消费者对品牌有什么样的看法。什么是品牌?对品牌的定义有很多说法。

我认为:品牌是一个比较广泛的概念,它是一个企业或经营者的产品和服务、经营理念、形象标识、目标受众诉求等的综合体现,是目标受众长期感知的积累。品牌的载体主要是产品和服务,品牌要靠“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合法身份证,才能得到法律保护,才能走得久远。所以,品牌只有取得《济南商标注册证》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品牌。品牌的诞生要经历较长时间的孕育过程,需要规划与创新。品牌是有个性的,品牌的个性取决于决策者的思路。一个企业或者经营者只有真正认识到品牌的重要性,才会重视品牌的长远规划与创新,才能塑造出被世人公认的强势品牌。一规划以核心价值为中心的品牌识别系统,并以品牌识别统帅一切营销传播。

1.进行全面科学的品牌调研与诊断,充分研究市场环境、目标消费群与竞争者,为品牌战略规划决策提供翔实、准确的信息导向;

2.在品牌调研与诊断的基础上,提炼高度差异化、清晰明确、易感知、有包容性和能触动感染消费者内心世界的品牌核心价值;

3.规划以核心价值为中心的品牌识别系统,基本识别与扩展识别是核心价值的具体化、生动化,使品牌识别与企业营销传播活动的对接具有可操作性;

4.以品牌识别统帅企业的营销传播活动,使每一次营销传播活动都演绎传达出品牌的核心价值、品牌的精神与追求,确保企业的每一分营销广告投入都为品牌作加法,为提升品牌资产作累积。

5.制定品牌建设的目标,即品牌资产提升的目标体系。

企业不注册商标可以用吗?企业不注册商标可以用的,但存在很多风险,比如所使用商标如是他人注册商标,那么将涉嫌侵权,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所使用商标如果被他人抢注,也将承担经济、法律风险。济南商标注册需要遵循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原则,我国大部分商标采取自愿注册原则。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主要指人用药品、烟草制品等)的生产经营者,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不得在市场销售。使用未注册的商标,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别人抢注的话,有可能造成侵权。

1.不享有商标专用权未注册商标,是指未获得国家主管机关的注册,使用人不具有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未注册商标不享有商标的专用权,不能援引《商标法》进行保护。该商标如果被别人使用,法律并不对该商标提供保护,所以他人将无偿地享受已经被企业辛苦开创出来的市场,企业的市场份额和经济利益因而受到损害。

2.容易遭到他人抢注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谁先申请注册,谁就可能拥有该商标的专用权。一旦被别人申请,那商标就是别人的了,企业就不能使用了。企业不仅要丧失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而且还会反过来被商标抢注者起诉商标侵权,不仅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还会使企业苦心经营的品牌信誉和声誉受损。

3.容易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如果商标未经注册可能会无意间侵犯他人的商标,从而支付巨额赔偿费。

商标评审委员会已经受理的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回商标局重新进行审查:

一、商标局的决定书或者裁定书中涉及的商标信息与商标档案或者《商标公告》中有关商标的信息不相符,或者在商标档案或者《商标公告》中无法找到的;

二、商标局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商标的档案材料,致使商标评审委员会无法对有关案件进行审理的。

三、其他应发回重审的情形。此外,商标评审决定、裁定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撤销后,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重新进行评审。


 

版权所有:山东润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